“缩水”万里行 两名团友获赔偿3.7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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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全国最大旅游合同系列纠纷案昨在穗一审宣判 本报讯记者罗颖报道:一时沸沸扬扬的“亚欧万里行”活动,昨日一审判决旅行社赔偿两名团友3.7万元。 据悉,该旅行团两名团友黎先生和卫先生向东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康辉广东旅行社(下称“康辉广东”)和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称“康辉国际”)返还各种费用共3.7万元。旅行社方面则提起反诉,要求两人补交旅游费用约4500元。 此案开审前已有3人提起了诉讼。据悉,该系列案的总标的将高达60余万元,是全国最大的旅游合同纠纷案。 回放:游到异国导游“借钱” 2002年8月12日,由康辉广东旅行社组织的“广州-莫斯科-里昂自驾车亚欧万里行”的旅行团40多名成员驾驶14台大越野车从广州出发,经湖南、河南、陕西、甘肃、新疆后,穿越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波兰、德国、法国等国家。然而期间历经波折:不仅行程比预计晚了20天,三星级宾馆没有兑现,而且据车主们核算,加上出国前旅行社收取的保证金,旅行社共欠游客约57万元。 焦点:领队能否代表公司承诺? 黎先生和卫先生起诉称,2002年9月20日,因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接待不周,当时任旅行团团长的郑时东向全部团友书面承诺“回国后给予补偿”。同年10月9日,在旅行团到达法国马赛后,由于“康辉广东”已无法执行余下旅程,郑时东又向原告等全部团友书面承诺,“同意你自行购买机票回国,回国后15天内退还所收机票款5000元人民币及法国巴黎至意大利预收团费8000元人民币等。”但回国后,“康辉广东”至今未向两原告兑现郑时东的承诺,郑时东也不知去向。 但被告的代理律师则称,郑时东只是领队、部门经理,他无权代表旅行社对原告作出赔偿的承诺。 焦点:团友反欠旅行社钱? 在庭审中,两被告还提出了反诉,称上述两人在报名时预交了费用约13.2万元,他们俩在这次旅途中实际花费为12.3万元,但因旅行社已退还原告1.4万元,所以,原告还应补交旅行社4500元。 黎先生和卫先生起诉称,回国后他们交给“康辉广东”的全部旅行团费约13万元,但给他们开具发票的却是“康辉国际”。“康辉国际”应负有与“康辉广东”共同返还两原告3.7万元费用的连带责任。 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东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参加被告组织的旅游项目并缴纳了团费,双方已形成旅游合同关系,旅游团因故不能完成全部行程,双方已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进行结算,因此双方应结算有关的费用。郑某就是被告的领队,他的行为就是代表被告履行职务行为,虽然被告否认承诺书和字据,但并没有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故法院采信该证据。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退还两名原告3.7万元,并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宣判后,原被告双方没有当庭提出上诉。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