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后勒索:青岛一“打假英雄”被判3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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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6:31 大众网 | |
买到假药后向厂家敲诈勒索 据新华社电 一度被媒体誉为“打假英雄”、“假药克星”的青岛市民臧家平,因敲诈勒索罪,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例职业打假人被判罪的案件。臧家平原是青岛市公安局治安队检 法官说,作为消费者,买了假药(“藏汴宝”后来被山东省药监局公布为假药),要求厂家双倍赔偿,即使索赔高于双倍,如果厂家同意,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但如果消费者滥用权利,据此要挟厂家,法律则决不允许。 臧家平虽然已得到巨额赔偿,但仍未善罢甘休。他又找到宁某,称他的康柏牌笔记本电脑中存有关于“藏汴宝”是假药的调查文章,若购买该电脑,可以避免文章向媒体曝光。宁某同意以人民币3.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电脑(经鉴定,电脑实际价值人民币7500元),随后报了警。在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当宁某把钱交给臧家平,臧家平准备离开宾馆时被警察抓获。 法官认为,“疑假买假”或“知假买假”的消费者,向商家、厂家行使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原则上应该受到尊重,但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项权利。如果消费者滥用权利,据此要挟厂家,具有了社会危害性,则法律是不允许的。编辑:(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