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2003年12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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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1: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合肥王女士来电询问:在生育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范围,而单位又不予以报销。不知国家在生育费用报销上有无标准? 合肥市计生委回复:现在国家对生育中发生费用的准报数额没有规定,生育费用的报销都是福利性的,一般由单位决定。 合肥王先生来电询问:他现已退休,退休之前工龄也买断了,不知医保该怎么办? 合肥市医保中心回复:王先生这种情况属于社会人员参保,可到市职介中心,或四个区的保障中心参加医保。 ·徐韧松 记者 季东平·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