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 实行收费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1: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为解决当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国家将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五部委近日发出的通知,各地将制定合理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将按照补偿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合理盈利 通知明确,对医疗废物,原则上根据废物产生量,按照医疗机构病床数按月计收。对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原则上按废物的重量计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在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与产生单位签订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刘铮)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