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审刘涌的几点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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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1:43 红网 | |
从红网上看到消息,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辽宁锦州再次提审刘涌。看到这则消息,笔者感到高兴,因为人民的呼声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应。无论刘涌案今后的走向如何,人民高涨的情绪毕竟有了一个释放的空间。高兴之余,也对再审提几点希望。 一是希望再审能及时公开。刘涌案辽宁省高院改判,引起了轩然大波起。这除了对改判结果出乎人们意料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辽宁省高院对刘涌案的审判信息没有及时 刘涌案改判后,不久就传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将再审的消息。再审前,又再次公开了再审的时间和地点。这充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将及时公开信息已放在了一个较高的层次上。我们希望的是,及时公开能够做到至始至终。 二是希望公正公平。从媒体报道的情况以及网友的言论看,刘涌案已经超出了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他所涉及的人力、物力以及人们所关注的程度已经远非一般普通刑事案件可比。再审此案,不可能超然于物外。按照一般常理,再审也是两难选择。顺应民众,就会影响省高院的权威;维持省高院的判决,又会有违民意。然而,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公正公平。因此,衷心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判刘涌死,刘涌得死得公正公平;判刘涌活,也得给老百姓一个公正公平的理由。 三是希望能够彻查刘涌案的相关责任人。现在,不少老百姓怀疑刘涌案有猫腻。到底有不有?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借再审刘涌之机,对刘涌案进行一次彻查,给老百姓一个明白。如若确有猫腻,严肃查处;如若确有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对刘涌刑讯逼供,也希望揪出相关责任人,予以查处。一句话,刘涌案中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 四是希望刘涌案能够促进审判工作的进步。刘涌案虽然是一个个案,但是,于法治建设是有意义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吸取刘涌案的经验和教训,促进司法审判的改革。譬如说,判决书的制作问题,就应当明确判决书排斥一切模棱两可的东西。再譬如信息公开问题,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审判机关应当及时回应老百姓的公开信息的需求。(稿源:红网)(作者:谢茂明) 相关专题:沈阳刘涌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