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嫖娼案公判 红色通缉令捉拿三名日本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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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2:0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珠海“9·16”组织卖淫案进行公开宣判,叶翔等14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日前已对在“9·16”案中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广边功等3名日本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2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因涉及卖淫妇女的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 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深入地调查,掌握了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确凿证据。检察机关已经对上述3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于11月26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上述3人发出红色通缉令。我国外交部日前已经向日方提出交涉,要求日方配合中国公安机关的缉捕工作,以便将上述3人绳之以法。 经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发现珠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该案。按照责任追究的要求,珠海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市公安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的1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和政纪处分。 新闻回放 “珠海嫖娼”事件始末 今年3月间,日本幸辉株式会社(简称会社)成员广边功(日本籍)与珠海市某酒店联系,计划在该酒店举行会社表彰活动,后因非典疫情而推迟。8月底,广边功与该会社的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均为日本籍)到珠海与该酒店签订了接待协议,并向酒店部门副经理、被告人刘雪晶提出届时组织“三陪女”为会社成员提供嫖宿、陪侍等服务。酒店总经理助理、被告人叶翔得知后,决定借机谋利,遂联系被告人明珠和被告人张军英,由其串联多处娱乐场所的“妈咪”,暗中网罗了一批“三陪女”。9月16日下午,会社成员一行200多人从珠海入境并于当晚召开表彰会后,部分成员挑选了“三陪女”并带回酒店嫖宿。18日上午8时许,会社成员全部离境。据新华社 国际刑警组织的利器 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一渠道进行的。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除“红色通缉令”外,其他色彩的通报均有其特殊含义:蓝色通报涉及的是犯罪嫌疑人,要求成员国警方予以查明,获取证据;绿色通报涉及危险的惯犯分子,提醒各国警方引起注意并加以预防;黄色通报是关于失踪人员的信息;黑色通报则涉及死者尸体,要求识别身份。 国际刑警总部的电脑里共保存着26万份档案资料,大部分都配有照片、指纹、现场记录,在这些档案中有10%是“红色通缉令”涉及的罪犯。 1984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大会通过表决接纳我国为其正式成员,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正式成立。 信报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