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领导用人失误将被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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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2:0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昨天报道,《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近日出台,该办法明确指出:党政领导用人失误将被惩处。 《办法》规定,领导班子换届的民主推荐工作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本级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办法》还规定,党委(党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的领导工作,纪律检查机关(监察部门)受理对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举报,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在责任追究中,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其恶劣的责任人,应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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