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审沈阳“黑老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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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2:4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沈阳今报1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决定12月18日在辽宁锦州提审“刘涌案”,这是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刘涌曾是大红大紫的沈阳巨商。从1995年年末,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形成,到2000年7月被沈阳市公安局打掉的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32起,致死1人,致伤几十人。 2002年4月17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涌死刑。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终审判决结果在国内引起很大的争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