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宝被砸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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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3:07 北京晨报 | |
博物馆原馆长等3人无罪,同案另3人有罪晨报武汉专讯日前,武汉市中级法院就湖北省博物馆国家一级文物战国青铜器“九鼎八簋”被砸案作出一审宣判:省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等人无罪。同案的另3人分别以受贿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悉,法院判决的理由是:本案受损文物修复费仅人民币5000元,由于我国目前没有 2000年2月,湖北省博物馆内“九鼎八簋”壁龛顶上一块玻璃将其中两鼎两簋砸损。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决设计公司赔偿原告文物损失共计188万余元。但因该公司人去楼空而分文未赔。 今年7月,武汉市检察机关以舒之梅、张浩、唐刚卯涉嫌失职罪,汪涛涉嫌失职罪、受贿罪,江晖、胡昌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 《武汉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