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农民工的规定要清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6:15 新京报 | |
胡锦涛考察山东、河南时关心农民增收问题,强调各级党委要探索和落实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方法 据新华社河南商丘12月17日电 12月12日至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山东、河南专门就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进行考察。他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 胡锦涛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增收面临的突出问题。要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关系,把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放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农业竞争力上来。要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他强调,岁末将至,农民工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一定要保证他们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对集中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有拖欠行为的企业,要责令其迅速补发;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时,要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要探索和落实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方法;要切实帮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运用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本领,提高运用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的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