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水果咋没凭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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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6: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上午,吴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厂北路口经营的水果店,由于出摊占道,部分水果被成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成华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没收,并通知她昨日前往成华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理。然而,到了成华城管执法局,吴女士和丈夫纪勇被告知,他们被没收的水果已经捐给了敬老院。 没收水果 摊主不在场 昨日,记者来到纪勇的水果店。据相邻门面的一名男士说,16日下午大约4时过,成华城管执法局的几名执法人员来到纪勇的店前,将其放在店铺门口梯坎上属于出摊占道的水果没收,当时还叫他帮忙把水果搬上车。没收水果时,纪勇夫妇因有事都不在场。执法人员在没有告知店主的情况下,搬走了水果。纪勇说,他赶回来后,追上执法人员,但他们没有给他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叫他17日到局里接受处理。 愿受处罚 没收咋没开凭 据昨日上午,在成华城管执法局,纪勇告诉记者,自己出摊占道确实错了,愿意接受处罚。但到该局后,一位坐在一中队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说,不对他们处罚了,因为没收的水果已经捐给敬老院了。而他走出执法局时,看见被没收的部分水果放在该局门卫室的旁边,但数量明显减少了。据他称,当时没收了1筐香蕉、4筐碰柑、几筐苹果、1箱多桂圆和1箱小番茄,价值约六百元钱。记者在现场看见有香蕉、苹果、碰柑,但没看见有小番茄,余下的0.5公斤左右桂圆用一个白色小筐装着。纪勇夫妇说,执法人员没有向他们开具任何手续。 记者没有表明身份,来到成华城管执法局找到徐明亮主任,徐主任拒绝接待。就在电视台记者进行拍摄时,徐主任和几名执法人员上前阻拦。一名执法人员将大门关上,后在徐主任的制止下,门被打开。 数量多少双方各执一词 将近中午12时,记者看见工作人员正在将没收的水果往一辆小货车上装,他们说这车是敬老院的。记者看见车上有香蕉、苹果、碰柑。纪勇当场称,没收的水果不止这些时,执法人员说,就只有这么多。由于没有没收物品的清单,双方对此各执一词。 成华城管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承认,该局人员在没收纪勇的水果时没有开具没收凭条。一名执法人员拿出一本没收物品的笔记本给记者看,但他说,笔记本上的没收记录是当天执法后补写的,上面写着:“水果3筐、苹果1件。” 执法局:“我们执法没有问题” 该局的徐明亮主任最终接受了采访。就执法人员没收物品不向当事人开具没收凭条是否违规的问题,徐主任说,程序上没有问题。他说,因当天没收了很多东西,执法人员没有时间向纪勇开具清单凭条,但事后执法人员是作了记录的。徐主任还说,在事情没有处理完之前,执法局是不可能擅自处理罚没物品的,并称,没人说过没收的水果捐给了敬老院。 后来赶到的成都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处的赵华副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纪勇的行为属于出摊占道,应该坚决取缔。但他没有正面回答关于没收物品不开凭据的行为是否合乎程序的问题。本报记者 《成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扣押物品,应当当面给物主出具凭证。 被扣押物品物主未按规定期限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被扣押物品按成都市罚没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省政府法制办、省人事厅、省监察厅联合制定并下发的《关于违反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的处理办法》中规定: 私自留置处理罚没财物情节严重的开除,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财物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离岗接受培训、暂扣行政执法证件、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