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许可证不得生产大米小麦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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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6: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 杨富)昨日记者从四川省质监局获知,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向各省质监局发布了《关于查处无证生产小麦粉等五类食品的通知》,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未获得大米、酱油等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进行这5类食品的生产,违者将被查处。此外,这5类食品必须加贴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才能上市,否则将勒令撤柜。 这5类食品包括:小麦粉: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大米: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食用植物油: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油茶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毛油为原料,经过加工制作的半精炼食用植物油(一级油、二级油)和全精炼植物油(调和油、高级烹饪油、色拉油); 酱油:包括酿制酱油和配制酱油;食醋:包括酿制食醋和配制食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