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 低保户用电按原价结算电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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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7:1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陈明华、实习生袁小林报道:我省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低保户”可享受优惠,每户每月电量在30千瓦时(度)内的,按原价结算电费。 据悉,自明年1月1日起,全省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城市电价由现在的每度0.51元提高到每度0.56元。根据省计委和省电力公司规定,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价后,对由 (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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