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者语焉不详 使用者碰到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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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22 东方网-文汇报 | ||||||||||
编辑同志: 读者朱志良 记者调查: 记者向上海千秋旅行服务中心了解情况,该中心是这样解释的:朱先生购买的机票订房优惠卡使用约定一直是支付580元人民币,按规定获得600元购机票抵用券,抵用券限每次使用一张20元。由于朱先生将机票抵用券理解成可以一次性购票抵用600元,于是产生了误会。中心还称,销售人员在推销会员卡时已经说明过了,所以没有答应退卡。记者将此情况向朱先生核实时,他表示当时推销员只字未提抵用额的使用限制,也没有任何说明材料,只是在去千秋旅行服务中心首次订机票时,才被提醒在抵用券的背面印有抵用额的限制。 经过记者的协调,日前千秋旅行服务中心的上级单位上海升升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来函表示,鉴于朱先生当时没有搞清使用会员卡具体规定的实际情况,他们已经退还了朱先生当初支付的580元钱。 本报多次收到关于这类“卡”的投诉,很多问题就出在推销员有意无意的“语焉不详”上面,由此产生了纠纷。“卡”的消费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信用的消费,讲诚信并提供周到的服务是不可缺少的。 本报记者叶米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