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提审事关“安全原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全国数十家媒体蜂拥锦州报道刘案,本报记者抵达现场探得一二 本报特派记者赖永强辽宁锦州报道 昨晚10时,记者来到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0号的锦州市中级法院,发现法院大门紧锁,审判大楼里还有几间屋子灯火通明。10多名荷枪实弹的武警在站岗。举国关注的“刘涌案 为什么“刘涌案”会在锦州市中院被提审呢?刘涌于今年8月15日被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涌就被关押在锦州市监狱,而该监狱离法院仅两公里,出于安全考虑,在此提审比较方便。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在一宾馆找到刘涌的辩护律师,他的办公桌上堆放着高高的一撂案卷材料。他以正“忙”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但他表示:“我既然当了刘涌的辩护律师,我就要尽到责任。” 离锦州市中级法院仅500米处,一家酒店门口已经停满了各种车辆,客房已经住满,据悉全国已经有数十名记者前来关注此案。 提审刘涌·新闻背景 最高法“提刘”原因之一 “二审”判决有疑问 此次沈阳刘涌涉黑大案首次采用“提审”的方式,显然确有其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事诉讼法学博士何兵在接受采访时说,本次审判是194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在公众对刘涌一案的二审判决结果普遍表示质疑,并且二审判决书本身存在诸多难以解释的疑问时,最高人民法院适时提审该案,显然具有积极的意义。”何兵博士说。沈阳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说:“最高法院能够提审刘涌这个案子,本身就是一种进步,我们相信法院最后会有公正判决。” 最高法“提刘”原因之二 辽宁“高法”应回避 辽宁省高级法院已不再适合再审刘涌一案。二审判决书认为,刘涌“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可不立即执行”。其中的“具体情况”包含哪些?判决书并没有给出解释。此外判决书中出现“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这一模棱两可的说法。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兵认为,人们有理由对刘涌案的终审判决提出质疑:什么是本案的具体情况,为什么作出从轻改判等等。一份公开发布但语焉不详、似是而非的判决书,同样可能意味着暗箱司法、秘密司法。对于这种判决书,人们是有权提出质疑的。据北京晚报、江淮晨报 提审刘涌·黑色档案 保护伞:干爹、干妈、姘头 干爹: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 干妈:原沈阳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 姘头: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政协副主席焦玫瑰 刘涌的保护伞最直接的是三个人: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刘涌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是其干妈,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以致公党沈阳主委身份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焦玫瑰则是他的姘头。 2002年4月17日下午,刘涌和他的21名同伙及涉案人员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法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9项罪名,判处刘涌死刑。其余21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为由,终审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北京晚报 警察弟弟曾加入刘涌团伙 刘涌曾是大红大紫的沈阳巨商,拥有20多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7亿元资产,经过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缜密侦查确认,从1995年年末,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形成,到2000年7月被沈阳市公安局打掉的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32起,致死一人,致伤几十人。沈阳市公安局给刘涌总结的迅速暴富的秘诀是:“以严密的武装组织做后盾,以残忍的武力打压竞争对手,以卑鄙的暴力行为垄断市场”。1999年10月15日,刘涌指使10多名打手,将一名卖香烟的业主活活打死。而在1996年和1997年,正是刘涌的暴力手段壮大最快的时期,一方面积极收编打手,购买枪支弹药;另一方面,以他的弟弟、和平公安分局探长刘军为首的一批警察也加入了刘的行列。 提审刘涌·名词解释 何谓提审 何谓提审?何兵博士解释,当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生效,而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指定再审,即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二是提审,即上级法院或最高法院亲自派出法官审理案件。虽然“提审”这一做法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采取的是“指定再审”,而“提审”的方式极少使用。据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