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后勤管理研究会"被省民政厅依法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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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24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讯 成立社团组织,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然而,“山东后勤管理研究会”在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团,并公开在社会上开展活动。12月11日,省民政厅对该社团作出取缔的决定,并没收非法所得。 据省民政厅民管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省民政厅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2002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记者 任迪 通讯员 张林林 报道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