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宣判执行一批罪犯死刑 害怕老乡揭发合伙杀人灭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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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5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宿华文)昨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对5名罪犯宣告终审判决,故意杀人、抢劫罪犯李勇茂,故意杀人、抢劫罪犯宫华,抢劫罪犯刘贤勇,抢劫罪犯刘圣华,抢劫罪犯占昌亚等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宣判后,罪犯李勇茂等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罪犯李勇茂、宫华及同案犯李虎、“小前进”(均在逃)、被害人刘玉良系安微省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