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禁放”无关“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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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9:21 沈阳今报 | |
马龙生时近春节,烟花爆竹又成一个热门话题。近日相继传来一些城市实行了多年的“禁放”复又开禁的消息。对此,盛大林先生于12月17日《沈阳今报》,认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可以避免政策上的反复。对这样的观点,笔者颇不以为然。 据笔者所知,不少城市当初“禁放”,都是经过同级人大立法的,体现着相当的民意;有些大城市还通过媒体、开通热线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应该说,各地当初的“禁放”,基 为什么会出现“禁也民意”、“开也民意”的矛盾现象呢?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民意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在鞭炮燃放行为既多且滥,为安全担心的市民远多于热衷于此的市民时,“禁放”的呼声必然强烈;而在“禁放”法规实施几年,相对冷寂的春节又让人感受不到过年的气氛,人们很自然又怀念起烟花鞭炮所带来的浓浓喜气,解禁之声渐渐又占了上风。 之所以出现了这样的反复,甚至可能继续反复下去,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决策程序中是否少了“征求民意”这一环,而在于政府在类似燃放鞭炮这样涉及面极广的管理中,力不从心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基于此,“禁放”与“开禁”的反复自然很难避免。因此,将“禁放”问题上的政策反复,归咎于决策程序中“未能征求民意”,实在是把此事的意义简单化与表面化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