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天为300民工讨回工资4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0:21 燕赵晚报 | |
紧锣密鼓为民工追讨拖欠工资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12月12日9时,来自四川的60多名民工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我市某建筑公司拖欠他们工资3万元。监察队员立即赶往该企业,使该企业如数支付了拖欠民工的工资。自12月5日我市开展为民工追讨工资专项活动以来,这样的情景基本每天都在劳动监察大队出现。 市劳动监察大队干部职工竭力做好追缴工资工作,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有人记录,有人答复。监察大队还一改过去拉网式检查方式,以举报为主,重点追讨。一方面,接到举报电话后,一部分队员下去追讨,另一部分队员在单位通知拖欠企业到大队接受询问;另一方面,为节省追讨时间,请举报人帮忙,查清拖欠工资单位的地址及电话,从而加快追讨进度。截至12月16日,市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拖欠工资举报120起,其中建筑行业102起,涉及民工2400余人,拖欠工资金额300多万元,到目前解决20余起,为300名民工讨回工资40多万元。 劳动监察大队提醒广大民工,外出务工,一定要了解招工单位的资质、地址,不要盲目找工作,否则,一旦造成拖欠,就会带来麻烦。不要为无资质、无营业执照的包工队或包工头打工,因为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给自然人打工造成工资拖欠的,不属于劳动监察管理范畴。同时,外出务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