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雇无照农民驾车车毁人亡 算因公殉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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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0:49 新华网 | |||
民警雇无照农民驾车 死者赫富雄今年22岁,家住子长县安定镇。他的父亲赫月清说,12月9日凌晨5时,子长县公安局安定派出所干警高国营等4人在距安定镇2公里的桥家渠村挡住一辆盗原油的机动三轮车。4名警察来到他家,将正在睡梦中的赫富雄叫去。据赫月清讲,停放三轮车的地方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下坡急转弯路,赫富雄既无驾照,也无驾驶经验,将车开动后不久倾翻,孩子被压于三轮车之下,死得真惨! 安定派出所民警闫海宁说,当时发现盗原油的机动柴油三轮车后,盗油者逃跑,他们不会开三轮车,就去找司机,讲好给赫富雄100元让他将车开回派出所。赫富雄开着载满原油的三轮车没走多远转弯时,连人带车翻下5米高的土崖…… 有关部门认为亡者因公殉职 死者的家人说,事发后,子长县公安局局长姬晓武一再表示事件的一切责任全在他们,但6天过去了也没有拿出一点意见来。后在家属们的强烈要求下,12月15日,子长县政法委、法院、公安局、交管大队、农机监理站的主要领导来到安定镇,与他们家人协商,将赫富雄的死定为因公殉职,村上或家属都可为其召开追悼会。 同时由子长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书”,内容为:由安定派出所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赫富雄埋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10万元;其他存尸、入棺等费用凭单据由安定派出所支出;本次处理为一次性了结,过后各方不得反悔、纠缠。 对于既无公职又只是临时雇用的赫富雄之死为何定为因公殉职,子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涛说,派出所的行为是公事,赫富雄虽为临时雇用但干的是公事,因此定性为因公殉职,但不享受因公殉职的待遇。 民警该负什么责任 昨日,记者又一次来到安定镇,见到了家属们正在布置赫富雄的追悼会,在灵堂正中悬挂着的由子长县公安局题的“赫富雄同志永垂不朽”横联分外醒目。中午,家属们才拿到了那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书”,但未拿到关于赫富雄因公殉职的相关文件。 死者的家属认为,应该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书,而不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书”;而这个调解书也只能是对家属的赔偿,不能算作对此事的处理终结;对当时将一个没有驾照的人叫去开车一事,公安上应当承担责任,也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子长县公安局长姬晓武说,此事还在调查中,待查清后谁该承担啥责任就承担啥责任。(记者/浩淼):(来源: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