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省德兴市委书记因巨额受贿一审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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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2:25 江南都市报 | |
上饶讯 邓亚兵、王慈生报道: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原德兴市委书记吴祖国有期徒刑11年。 2000年11月,吴祖国调任德兴市委书记。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间,吴分别收受德兴市原公安局局长邵某人民币4万元、某镇镇长胡某人民币两万元,答应今后对邵某、胡某予以关照。2002年3月,吴在书记办公会上同意将邵某列为县级后备干部、确定胡某任市土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