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刘正有:八年告官无下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5:11 中国《新闻周刊》 | |
上万名农民因为土地被征而流离失所,这些家徒四壁的社会公民,为自己的基本生存权求解8年,却依然未果。 国务院今年下决心撤销全国各地700多个“开发区”。这个案例为此提供了很好的诠释 本刊记者/李径宇 特约摄影/冉 文 如果没有失去土地和房子,农民刘正有不会在自己52岁时还四处奔走。 1993年,刘正有所在的四川省自贡市市政府在市郊划出10平方公里土地,准备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如今,10年过去了,这片土地上并没有出现任何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却出现了一幢幢豪华的商品房,且大量闲置。 这次征地,使上万农民失去土地,大量农舍被拆除。而开发后产生的数十亿巨资不知流入何处。 失去土地的很多当地农民,只得靠拾破烂、擦鞋、拉人力车和卖苦力等为生。与此同时,打官司的四位农民代表刘正有、陈守林、毛秀兰、谢水明的房屋,分别在四年前被炸掉或推平,至今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自1995年始,刘正有等人走访了各级政府和法院。2000年4月5日,他们向自贡市中级法院起诉,未被受理;2000年11月15日,包括刘在内的1300名农民联名,向市政府、省政府、建设部等分别提起行政复议,没有答复;他们转而向自贡市中级法院、成都市中级法院、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别状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但是,这些法院同样都没有受理。 刘正有举例说,2002年1月,1300多名农民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建设部邮发特快专递。按照《行政复议法》第17条,建设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须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5日内未被告知不予受理的,即视为已经受理,并在60日内依法处理。否则就是不作为及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来,经邮局查询得知,建设部2月1日签收了此邮件,但此后3个多月里没有答复。 如此,他们6次起诉,4次上诉,1次申诉,均无结果。他们还向这些有关机关发出特快专递信件300余封,均石沉大海。无论是申诉请求、复议请求,还是到法院起诉,都未经听证程序,未经双方质证。1300多位及其背后的3万农民的财产权,遭到冷遇和漠视。 刘正有在告状8年后突然意识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并不一定能对监督官员起作用。 在走民告官之路无望的时候,刘正有把希望寄托在新闻媒体上。 2003年6月12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了四川省自贡市的这起征地纠纷。电视上有一幅画面:高档住宅建设工地上,农民黄永农等几个人埋头捡垃圾为生,一天只能挣五六元,稀饭就着豆干和酸菜是他们家的三餐。而他原来有一亩地,衣食无忧。现在,因为失去了土地,他每个月只有80元生活费,甚至低于自贡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43元。 黄永农的贫困,与不远处大量闲置的豪华别墅楼群形成明显的反差。 公众经由央视的报道得知,这次的征地协议漏洞百出。比如,有的协议是甲、乙双方在1997年签的字,而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国土局早在1年以前就审批通过了;还有的协议,连甲、乙双方的单位名称都未填写,就已经被审批。 到此时,农民终于发现自己被有关方面骗了10年。 6月26日22时,受到当地压力的刘正有趁着夜色,在一些农民的掩护下,孤身一人躲到了北京,他离自己的土地更远了。(感谢北京大学兼职副教授俞梅荪对此文的贡献) 声明:中国《新闻周刊》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相关专题:中国《新闻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