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结率不可能100%,经商要提防“执行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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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赢了官司小心没钱拿 据新华社今日晚报专电 经商风险无处不在,很多经商者在经济遭受损失之后,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工作上。执行法官提醒大家,法院执行能否到位,取决于债务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商者应该注意防范各种“执行陷阱”。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不可能全部实现,在国外也是如此。据介绍,目前比利时的执结率只有20%左右,日本约30%,纽约也只有百分之三四十左右。目前,我国大约30%的执行案件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据介绍,以前债务人大多采取藏匿、转移财产的方法,执行人员比较容易识破,现在债务人对付执行人员的水平越来越高,例如在法院判决之前就把财产转移给亲友,或者在产权上做手脚;企业隐藏车辆、物资;转移、虚构买卖合同、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利用企业改制逃废债务;脱壳经营,另起炉灶等。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财产转让无效,部分债务人就采取虚构交易价格、以合同贸易的方式转让财产,规避法律。另外,有些律师也帮助当事人千方百计钻法律漏洞,为转移财产出谋划策。 法院人士提醒经商者,在经济交往中一定要对以上经济行为多加防范,以防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