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年启动“天气预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7:30 光明网 | |
灾害性天气预警形成制度季明 新华社上海12月18日电 根据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的《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从2004年3月1日起,上海将试行“天气预警”,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制度。 上海市气象局局长盛家荣介绍说,所谓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即由气象台根据气象探测资料制作、向社会公众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符号。根据上海地区实际情况,上海的“天气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低温和大雾等五类,其中台风和暴雨两类各分黄、红、黑三级,其余三类分红、黑两级。 上海全市的天气预警信号由上海中心气象台统一发布,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或者其它灾害性气象信息,以确保播发预警信号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广播、电视等媒体在收到预警信号后将在15分钟内播发。相关部门则必须根据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例如在收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大雾黑色预警信号后,机场将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将暂时封闭或停航。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说,上海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地区。建立“天气预警”是上海不断完善城市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建立高效迅速的应急处置反应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