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买春”案昨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9:47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昨天,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珠海“9·16”组织卖淫案进行公开宣判,叶翔等14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日前已对在“9·16案”中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广边功等3名日本人发出通缉令。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因涉及卖淫妇女的个人隐私,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间,日本幸辉株式会社(简称会社)成员广边功(日本籍)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叶翔、明珠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雪晶、张军英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并处罚金;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其余10名被告人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深入的调查,掌握了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确凿证据。检察机关已经对上述3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于11月26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上述3人发出红色通缉令。我国外交部日前已经向日方提出交涉,要求日方配合中国公安机关的缉捕工作,以便将上述3人绳之以法。 经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发现珠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该案。按照责任追究的要求,珠海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市公安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的1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和政纪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