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力吸收民工子女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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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23:26 华夏时报 | |
在校生比例提高到50%以上可享受“市民待遇” 本报上海消息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17日说,上海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公办中小学中的就读比例,从目前的三分之一提高到50%以上,形成以公办学校为主、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为辅的运作格局。 统计数字显示,截至去年末,上海390多万外来常住人口中约有32万人为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其中绝大多数为民工子女。他们中的12万多人目前正就读于公办学校,主要集中在上海市中心,其余19万多人在约420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上学,大体分布在城郊。 而近20万的孩子在民工子女学校中面临的却是严重匮乏的教学资源。新华社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这些主要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校舍设施简陋、安全隐患严重、卫生设施无保障、教材教具破损、师资水平低下等问题。 有鉴于此,上海市政府教委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就加强和规范这项工作提出政策措施。民工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就是《若干意见》中的内容。 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余利惠表示,符合条件在沪就读的民工子女在各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均享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就读于公办学校的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教学、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等方面也拥有与上海学生同等待遇。 费用相对昂贵一直是阻碍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门槛。上海市规定今后民工子女的学费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公办学校除统一的借读费外不得以其他名义收费。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或减免杂费、书簿费等办法。 而上海市政府和教育部门也将安排经费,对公办中小学招收民工子女予以鼓励和支持,对接受民工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予以支持和扶植。 焦扬表示,现有上海的民工子女学校今后将逐步纳入上海市正常的规范管理体制之中,兴办这类学校的目的必须是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问题,在办校者资格、校舍条件、教职员工、办学经费、招生原则等方面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季明 作者:huaxi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