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债券持有人误解兑现日期 提前兑付债券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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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23:34 华夏时报 | |
本报实习生 汪云凤 记者 杨军报道昨天早上,李先生到华夏证券兑现“到期”的铁路债券,却被告之兑付日从12月19日才开始,他对此很不满意。经过记者了解,发现铁路债券的兑付并没有“延期”,问题主要出在债券持有人对债券的托管凭证有误会。 昨天,李先生到华夏证券海淀南路的证券营业部去兑钱,“去的人很多,有的是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兑不了钱,很生气”他说。负责兑付本期铁路债券的三个华夏证券营业 海淀南路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铁路债券的到期日是12月18日,因此兑付日要从19日才开始,他说:“这跟租房是一个道理,如果你的租期截至12月18日,那19日以前都是属于你的租期,铁路债券的到期日是18日,因此18日这一天都是要计息的”。他还说营业厅里贴了公告,上面明确说明12月19日开始兑付,东直门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也说:“我们是按照兑付公告来执行的,1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公告,营业厅里也贴了公告。”记者随后又针对此事询问了安立路营业部,工作人员也作出了相同的回答。 但是李先生却表示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说:“我今天才在营业厅里看到12月8日贴的公告,我是按托管凭证上的日期说明来的。” 李先生表示,他手中的托管凭证上写了取息日从2000年12月19日到2003年12月18日,但没有注明兑现日是哪一天。因此他认为18日开始就可以兑现。证券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很多昨天来兑现的人也存在这种误解,他们已经向居民作了解释。 作者:huaxi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