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张晓帆]2003-12-19 01:15 《文盲老夫妻含辛养育弃女》后续报道圆圆户口有望明年解决首席记者张晓帆本报讯昨日本报以《文盲老夫妻含辛养育弃女》为题,报道了家住西山街的一对贫困老夫妻养育一名弃婴9年的故事。昨日,记者就小圆圆的户口问题,采访了大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王科长表示,明年我市开始实行家庭寄养后,小圆圆的户口问题将有望得以解决。王科长说,今年年初,民政部门曾作过一次普查。目前,我市有如圆圆这样的“事实收养”的孩子200多个。这些孩子大多是居民捡来后,既不上报 公安局,也不告诉福利院,自己偷偷抚养的。奉献爱心的精神值得肯定,但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收养法》,而且给孩子与收养者都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报不上户口就是最突出的。明年,我市将对弃婴实行家庭寄养。民政局福利处领导表示,虽然按照寄养条件要求,李淑兰老人从年龄上不符合要求,但是考虑到他们与圆圆共同生活了9年,已经相当有感情,孩子也不愿意离开老人,可采取既符合法规要求,又有人情味的办法:按照发现弃婴的正常处理程序,先由福利院收养圆圆,办一个集体户口。然后根据家庭寄养的相关规定,将圆圆交由李淑兰老人寄养。如果老夫妻年纪大了,丧失抚养能力,圆圆可以另择家庭寄养。福利处王科长表示,目前,这一办法只是一个设想,能不能够顺利实施还要做很多工作,包括与福利院、公安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的沟通。他希望所有富于爱心的市民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按《收养法》要求去做。昨日,记者将民政局的答复告诉李淑兰时,老人非常高兴,一再表示“谢谢记者,谢谢民政局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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