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黑老大”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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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3:3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军通讯员潘强彭静)12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称为永川“黑老大”的陈维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被判处死刑,其手下陈廷全、葛彬分别被判处18年和2年有期徒刑。 陈维强自1998年起,纠集当地无业人员陈廷全、葛彬等20余人,在永川市等地采取在赌场发放高利贷、代人讨债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并且还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 由于在永川还有以杨天明、曾令文(两人均被判决)为首的另两个黑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免不了利益之争。陈维强与杨天明组成“抗曾同盟”,多次与曾令文团伙发生冲突。 2001年7月28日,两名中学生从永川太公娱乐城出来,陈维强以为是曾的手下,上前就是一顿乱砍;同年12月15日,陈与曾两个团伙再次发生争执,陈邀约杨天明进行报复。随后,陈维强与团伙其他人在大富豪指压中心,将曾令文弟弟曾令江杀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