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子女在沪就学可享受“上海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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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3:43 北京晨报 | |
晨报上海专讯为使农民工子女能在就学时享受到与上海学生同等待遇,上海市起草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由流入地的区县政府管理为主、在公办中小学就学为主。这些公办学校不得向农民子女收取赞助费等额外费用。凡是在沪有稳定住所,在上海务工一年以上的农民,持有关证明提出子女就读申请,经核准同意即可办理。《东方早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