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严令各地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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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6:0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严防实验室成为传染源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朱玉) 卫生部18日发出紧急通知,责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医疗安全、卫生防疫、执法监督、防火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确保医疗机构和各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能够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为做好防治非典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卫生部要求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医疗事故、治安和火灾事故等,导致群众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在紧急通知里,卫生部还要求加强的工作有:加强对非计划免疫疫苗使用的规划管理,防止盲目使用和滥用;切实加强对传染病菌毒种的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留用;加强食品和饮水卫生监管工作,做好放射源管理工作。 同日卫生部还发出另一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毒株、人体标本集中管理,确保病毒实验室及保管单位生物安全,未接受培训者不得接触毒株和样本。 通知说,近来,全球由于实验室泄露病毒造成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感染的事故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我国对非典病毒毒株、人体标本的统一管理,确保从事非典研究的实验室和定点保管单位的生物安全,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非典病毒毒株和人体标本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指定单位统一保管,并确保无一遗漏,对拒不执行者予以通告,对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通知还要求,凡从事非典研究的单位必须按程序申报,并经有关部门考察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非典的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