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被超期羁押11年将申请国家赔偿(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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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8:42 东方网 | |||||
对话人物 丁志权,41岁,黑龙江省塔河县人。1992年2月,丁的妻子被杀后丁志权被当地公安机关认定为凶手,三次判决,三次被发回重审。在被羁押了11年之后,2002年12月5日丁志权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今年12月1日,丁志权被解除了取保候审。 “还没有个说法” [旁白]1992年2月,黑龙江省塔河县丁志权的妻子遇害身亡,而丁被认定为凶手判处死缓。谁知,就在丁志权在塔河看守所羁押到第4年时,黑龙江某监狱一犯人在狱中交代,是他杀了丁志权的妻子。这一消息让被冤枉的丁志权无比兴奋,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待他的不是自由,却是一场厄运,他的律师和家人相继被怀疑串供和找人顶罪而被捕,而他也在看守所中被羁押了11个春秋。去年12月5日丁志权终于“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 记者(以下简称记):听你妹妹说,今年你基本上都在河南? 丁志权(以下简称丁):对,在家里过完春节,2月份就到河南了,中间就是十月份的时候中央电视台采访回来了一次。 记:在河南打工? 丁:我就寻思着打打零工。主要是因为那边有朋友,都是打工的,对环境能熟悉一些。 记:觉得怎么样,能适应吗? 丁:身体不行了。在里面(看守所)十多年,一直没觉得什么,现在真出来干活了就不行了,好像身体里什么元素都缺…… 记:身体垮了? 丁:嗯。你看我原来属于脑力劳动的,但现在算个小账都算不过来。干出力的活,也不行,干活就出汗,连走路都出汗。这一年吧,干干停停,大部分时间都呆着。 记:现在就是回来过年了? 丁:呵呵,就算是吧。我一直以为恢复一段就可以(干活),现在到年末了,还是不中,就回来了。 记:你是去年从看守所出来的? 丁:去年12月5号,是取保候审。 记: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一年,现在一年已经过了。 丁:今年12月1号我被解除了取保候审,在法律上说我应该是无罪的了。 记:11年的监牢之灾,有关方面有没有给你一个说法? 丁:还没有个说法。 记: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我想你的心情会比较复杂。 丁:也没有,那个时候我还在河南。是我妹妹替我在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签的字,其他手续也都是她替我办的。 记:从看守所出来这一年,你都没有和公安部门接触过吗? 丁:只有一次,就是十月份《今日说法》拍节目的时候,我从河南回来,和妹妹一起去过公安局。去了法制科和政保科,我问我的事情怎么到现在还没给我结论、取保候审什么时候能解除?他们说要等到满一年。我说那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但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一年?人家就说了:你只能是等着。 记:对你来说,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丁:原来的工作都开除公职了,现在也没人管没人问,也没有工作单位,这些事情要给我处理。虽然厂子现在已经倒闭了,但工龄和工资都要恢复啊,这是司法部门冤假错案造成的。工作的事情,现在不知道能不能给安排了…… 公检法联合办案 [旁白]对于公安局的“认定”,丁志权说他是实在受不了公安机关的体罚才违心承认的。提审丁志权的是塔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联合组成的专案小组。塔河县公检法联合办案取得了丁志权的口供,而大兴安岭中院也正是根据这些口供于1993年7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丁志权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丁志权的辩护律师王蕴华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因为这三家单位是应该互相制约的,联合办案是法律不允许的。丁志权不服,上诉至黑龙江省高院。黑龙江省高院审理后提出了6大疑问,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这个结论让丁志权重新看到了希望,证明自己的清白。 记:你和你妻子的感情好吗? 丁:我和我老婆算正常过日子的,感情不是特别腻,也不是特别淡,我对他们家的贡献特别大,她感激我还感激不过来呢。 记:这从何说起? 丁:我们结婚的时候是她自己在塔河,家里人都是农村的,我们结婚后,她弟弟从初中到大学毕业都是我供的,她的家里人我也都接到了塔河,都给安排了工作。 记:你很有能力? 丁:当时来说,咱们还属于风华正茂的一批。1981年我高中毕业后在塔河绣峰木材综合加工厂当木材检验员。29岁时,我就当上了副厂长,主管生产和销售。我的朋友那时候都议论,没想到你在10年之内能熬到这个位置,当厂长了,有地位也有钱了,肯定是不想要原来的媳妇了。 记:这是不是也是当初公安局认为你杀人嫌疑比较大的理由? 丁:这个有两点吧,一是在当地出过几次杀妻案,凶手都是丈夫;第二点,我在当地有点名气,我当厂长他们大都很惊讶,或许是想我富了后会不会有喜新厌旧的生活作风问题。就这样,他们把精力就都放在我身上了。 记:我和你聊天,感觉你似乎一直也没对自己抱太大希望。 丁:我就觉得希望很渺茫,有两件事儿可以说明问题。1995年10月份,真正的凶手出现了,律师告诉我时我特高兴,我想这回可有希望了。可后来呢,他们竟然能说这是我花钱买的,把我家里人都抓起来了,还有律师和管教都抓了。从这时我开始怀疑社会的公正和法律的真实,我觉得是没办法了。母亲在看守所里吓病了,出来后第二年就去世了。 还有一件事儿对我触动很大的,1992年第一次开庭时念尸检报告,我清清楚楚地听到死亡鉴定的时间是在晚饭后两至三小时,同时有证言证明那天的晚饭是六点半,就是说最晚不超过九点半我媳妇死亡,而那个时候我还没回家呢,我就抓住这个问题辩护。但是后来竟然连卷宗都改了,加了一个字儿,改成晚饭后两至三小时“后”。 记:这样一改,就是两至三小时后的任意时间了? 丁:你想想看,我还能怎么办? 三次发回重审 [旁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然而丁志权却在看守所里度过了11个春秋。 11年间,丁志权的案子换了第7位律师,最后一位律师觉得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于是便给黑龙江省政法委写了一封信,反映了丁志权的情况。在上级的执法监督下,丁志权终于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然而他并没有得到他最想得到的无罪判决书。 记:去年12月5号,你知道自己可以从看守所出去了,什么感觉?激动?或者兴奋? 丁:管教告诉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有思想准备。在这之前,当地法院送给我一份裁决书,是代表大兴安岭中级法院来给我下的,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已经决定对我撤销起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研究同意撤销,签完了这个之后,我估计就快了,而且他们也只能放我了。 记:这11年当中这是惟一的一次撤销起诉? 丁:对,原来有三次是发回重审,判了三次,第一次判死缓,第二次判死刑,第三次判无期,三次都是发回重审。 记:熬了这么多年你终于获得自由了,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丁:说实话,当时我听管教说,收拾行李,你可以出去了。虽然有思想准备,但是也很激动,根本就收拾不了行李,几个狱友在帮我收拾,后来管教还找了一个在押人员把我送到大门口,家人和几个朋友就等在门口接我。 记:那一刻流泪了吗? 丁:没有,只是心情很激动。 记:你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丁:当然不是,我的眼泪流了十多年,流干了,现在已经不会再流了。但是来接我的朋友都掉眼泪了。真的就是这样,我出来以后的感觉就是四个字儿:恍如隔世。 记:就是那种山中一日、世上千年? 丁:什么都不认识,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塔河是我生长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但是大街小巷我都不认识了。电视里演的电视剧我都看不懂,我是指思维跟不上。和别人说话也是这样,语言表达能力特别弱,脑子里想说的话,嘴里说不出来,也表述不出来……啥意思呢,原来看过科幻小说,上古时代的人通过时间隧道到了未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我就是这样的。 将申请国家赔偿 [旁白]黑龙江某监狱一名叫张伦的犯人在狱中交代,是他杀了丁志权的妻子。然而不久,妹妹丁志华和母亲、律师王蕴华、塔河县看守所管教吴海春突然相继被捕。原来,塔河县检察院和公安局再度联合审查,认为是丁志权和家人买通看守所管教吴海春和律师王蕴华,找人顶罪,于是,吴海春和王蕴华便找到?苏怕撞⒋斯? 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张伦说,他本来是为了好好改造才交代了这起杀人案的,但却被迫翻供,按照办案人员的意思整了一个伪证,证明自己是与别人串供替丁志权顶罪。因张伦曾在塔河县看守所关押过,知道几个管教的名字,于是便随便说了一个,而这个不走运的管教就是吴海春。接下来,张伦在办案人员的“提醒”下指认了律师王蕴华。 大兴安岭中院对丁志权作出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丁志权再次上诉,省高院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及时到达,丁志权总算与死神擦肩而过。 记:11年当中,你想到过自己有一天可以重新回到亲人的身边吗? 丁:这样说吧,在里面的时候,我对我自己有信心,我对我的家人有信心,说句冠冕堂皇的话,我相信能够通过家人的努力,让我看到中国司法的公正。 记:有没有过绝望的时候? 丁:有,1996年我被判死刑的时候,是8月30号宣判,我绝望了。 记:因为要死了? 丁:主要是因为这次不是在塔河判的,当时我被押到阿木尔林业局看守所,在那边宣判的,家里人都不知道,而且那时候我的母亲和妹妹也都被抓起来了,我想这次可能是死定了。 记:还记得当时的一些细节吗? 丁:临执行前,塔河检察院来了两个人最后提审我一次,主要是想最后从我嘴里套话。说你死是死定了,但是你要是说清楚律师到你家索贿,你母亲就可以释放,律师就可以定罪了。我说我一直都在看守所呆着,这些我怎么能知道呢?这两个人一个是高中同班同学,一个是我们家的邻居。 记:还有这一层关系?你们那个地方很小,到哪儿都是熟人吧。 丁:就是因为有这层关系,我就向他们提了一个要求:我看来是没什么希望了,但是咱们朋友一场,我的事情从始至终你们都参与了,也很清楚,能不能给我写个保证书,说你们办的是铁案,如果有一天真相大白,说明你们办错了,你能不能拍拍胸脯说,这个责任你来负,敢不敢下这个保证? 记:他们怎么说? 丁:他们说你人都死了,还要这个有什么用呢?我说我死了还有家人,还有法律的公正。后来我想写遗书,也不让我写,只是给我改善了几顿伙食,之后我把自己穿的衣服都分给狱友了。 记:临刑之前是什么感觉?害怕吗? 丁:就知道一条,马上就要拉出去枪毙了,就只能等着。 记:委屈吗? 丁:从我被抓起来,到我被释放,都是觉得自己最委屈,这种委屈和谁说谁都不信,说不来。 记:你有子女吗? 丁:有一个女儿,今年十九了,我进去那年她刚好上小学。她一直说,我爸爸不可能杀我妈妈。人家说爸爸杀了妈妈,这对她的影响非常大,处在这种环境下,非常成熟,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我出来的第三天,父女两个抱头痛哭了一场。 记:这段时间还打算出去打工吗? 丁:不会。我回来以后每天就在家里呆着,哪儿也不去。我要考虑到安全问题,不管黑天白天都不出去。这两天律师就到,办理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