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强烈谴责暴力拆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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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9:57 华商晨报 | |||
野蛮拆迁和拆迁不给补偿都深深地伤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这次市委高度重视,我们都感到非常及时。 ———和平区工人贺桂清 这样的野蛮行为非常令人气愤。那个铲车司机分明是在犯罪,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 应追究开发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这样的暴力行为必须要得到严厉惩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处理结果难以平息民愤。 ———和平区肖全生 通过这件事,看出了市委市政府对老百姓的关怀。作为一名普通的读者,对贵报的舆论监督表示支持,也感谢晨报让野蛮背后的凶手得到惩罚。 ———退休工人吴庆生 我认为一个铲车司机是没有胆量做出如此野蛮的行径的,如果背后没有人指使、撑腰,工人自己敢干吗?希望这件事不能最后不了了之。 ———大东区司机李和 我们这里也在进行拆迁,也有此类事情发生,拆迁单位有政策不执行的情况必须尽快加以制止。百姓在拆迁中处于弱势,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保护人民的利益。 ———浑南新区农民金荣民 我知道了“拆迁埋人”事件后,就非常生气。 这种野蛮的事件也曾经发生在我父母的家里,没有协议也没有事前通知,就把二老的房子给拆了,现在我正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这次事件,又一次激起了我的愤怒。 ———和平区打工者马广义对于这种责任心不强的拆迁单位,一定要严肃处理。“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把这件百姓关注的事情处理好,难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退休老干部张庆祥 愤慨这种野蛮行为,拥护市委书记张行湘的批示。市里领导的重视是对执政为民方针的实践,呼吁市民也要用实际行动支持铲除黑手行动。 ———沈河区工人向贵金 惩治暴力,如果仅仅依靠领导的批示才能落到实处,是远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并且加大执行力度,触犯什么法律,就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制裁。 ———法律工作者 赵春晓 本报记者 李岩 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