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商业广告 请善待公众的眼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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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5:42 信息时报 | |
作者:姚仰生 “一只手抓着阳台栏杆,整个身子就悬在五楼的阳台外,一个男子在生死边缘挣扎着……”据《信息时报》报道,张先生瞅到了这惊险的一幕的当时“二话没说赶紧跑上前去”,然而,事后才气愤地发现,这个“跳楼男子”原来是某楼盘销售方纯粹是为了吸引购房者的眼球的广告创意。 应该说,这个“创意”的确比较吸引眼球,路人张先生给紧张得差点报110便是明证。然而,让人纳闷的是,这样的广告到底能为销售方带来哪些真正的好处,除了其所受的关注程度有所增加。但是,这对于其销售量就真的能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么?很显然,楼盘销售方是不怀疑这一点的,否则他们不会想出如此吓人的创意。只是,笔者斗胆断定,此举非但无法为其卖出更多的楼房,相反可能引起人们的反感。另一方面,在这个广告时刻都在冲击消费者的视听觉的社会里,随着消费者法律意识的增加,消费者并不会轻易被广告——就算有着多么好的创意——牵着鼻子走! 去年深圳街头的“等着你来包”“二奶”招租广告曾招来众多非议,此后尽管各地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垃圾”广告还是一直污染着人们的眼球,甚至是污染着人们的心灵。比如浴缸销售商动辄搞美女当街出浴。一时间精明的商家们似乎都玩起了擦边球的玩意,赤裸裸地“勾引”和“调戏”善良的人们。这个“跳楼”广告,虽然不是那么出格,但说其玩弄路人大概并不为过。试想,那些视力不够好的路人或者小孩晚上路过,如果不知情又胆小,还不下破胆?真是岂有此理。 勿庸置疑,商家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而进行相关的广告活动,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人不该阻拦。不少真正有创意的好广告在让人们得到相关信息的同时也得到了一定的艺术欣赏。广告文化已经成为社会文化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然而,目前一些商家却无视法律,更无视人们的感受,乱搞一些所谓的有创意的广告活动,这使得不少商业广告成了社会的视觉污染物,污染着人们的眼球和心灵。从长远来看,这类垃圾广告必将无处可逃。 最后想对那些想在市场中真正站住脚的商家说一句,在做广告的时候,请善待人们的眼球!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