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原副市长戎文凤受贿116万被判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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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6:1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现代快报》报道:12月18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扬州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戎文凤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戎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戎文凤在任高邮市市长、扬州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自1991年至2001年春节,先后113次索取、收受37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万余元。其中19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