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中学生买自慰器母亲状告商家遇法律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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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6:22 深圳晚报 | |
佛山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佛山禅城区的梁女士将家门口的一家成人用品店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店老板向年仅13岁、正在读初一的儿子出售自慰器,导致儿子一度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学习成绩下降。但法律界人士认为,因为我国法律并没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性用品,梁女士将遭遇法律空白。 12月14日下午,梁女士在收拾儿子的房间时,发现一个画面十分显眼的包装盒。盒子 梁女士拿着自慰器找到店铺老板,向其提出两项要求:退货、向儿子道歉。店老板陈某的妻子承认她的确向梁强卖过自慰器,但是对梁女士的要求予以拒绝。 梁女士告诉记者,她已向禅城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陈某向自己的儿子道歉并且退货,另外赔偿儿子的精神损失费5000元。“不管法院是否予以立案,我都有理由这样做,不然满街的成人用品店不知道会闹出什么麻烦。”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成人用品这类商品作出明确限制。所以,梁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样的纠纷很可能会得不到令她满意的结果。一位资深律师这样表达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法院很有可能对此不予立案。法院管理科一负责人说,梁女士更应该求助于消费者委员会。(陈明) 作者:陈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