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遭走私毒手 872件文物吉林省博物馆安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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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6:45 新华网 | |||
前不久,珲春海关缉私分局在珲春海关监管中心查获了一起重大文物走私案,这起走私案是通过口岸货运集装箱渠道进行的,共833件。同时,从旅检渠道又先后查获文物39件。经省文物鉴定部门鉴定,这872件文物共分木器类、石器类、陶器类、瓷器类、铁器类、铜器类、布匹类、骨牙类等八大类,这些珍贵的文物对研究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宗教等具有一定的价值。 吉林省属内陆边境省份,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新的缉私体系尚未建立,吉林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一度较为猖獗。1995年5月,长春海关缉私局成立,沉重地打击了走私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自2000年至今,长春海关缉私局的缉私干警们不断加大对口岸旅检渠道及货运通道的稽查力度,共查获走私文物3293件。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吉林省的文物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长春海关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截获的文物多属于两种情况:一种是专门收购、倒卖文物的贩子非法走私出境的;另一种是个人因不了解国家的相关规定,准备携带出境的。此外,人们对文物的相关法规不了解,文物爱好者对怎样携带文物出境等问题也比较模糊。如果要携带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鉴定机构鉴定,并办理文物出境许可证,从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此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都应当先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方可放行。(刘威建一记者 李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