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原院长涉嫌受贿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1:47 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开庭,公开审理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涉嫌受贿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至1998年间,麦崇楷利用其担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6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庭宣布,对麦崇楷案将择期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