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被判侵权只赔嘉德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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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3:4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在国内拍卖界享有AAA级资质的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名誉权官司告捷,东城法院一审判决侵权的《财富时报》主办单位及“财富时代”网站主办者,在其最新出版的《财富时报》及财富时代网站上公开向嘉德公司赔礼道歉,并给付嘉德公司差旅费4800余元。嘉德公司主张的100万元赔偿金和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今年4月,《财富时报》第32期头版发表了由该报记者撰写的《拍卖“庄家”自曝黑幕》一文。文中称“目前上到著名的北京的嘉德等大拍卖行,下至全国各地数千家中小拍卖行,都可能有程度不一的黑箱操作”等。4月16日,由山东金色传媒有限公司创办的财富时代网站也刊登了这篇文章。此后,搜狐、新浪、新华网等网站及《上海商报》、日本的《半月文摘》等报纸都转登了此文。 嘉德公司认为自己的名誉和商业信誉因此文受到严重损害,要求上述两媒体的主办者停止侵权,在《财富时报》的头版及财富时代网站主页和《北京晚报》等多家媒体及所有转载侵权报道的报纸头版上公开道歉,赔偿原告名誉和商业信誉损失100万元、其他经济损失4万余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庭审中,文中所提及的戴岱作为原告方的证人出庭作证,他说自己从未接受过《财富时报》记者的采访,文中表述的“戴岱所言”都非自己所言。 昨天东城法院一审认定,《拍卖“庄家”自曝黑幕》一文因报道不实,客观上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对原告的名誉权构成了侵害,但因原告未能证明其因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失,因此法院仅支持了原告所要求的差旅费支出,并作出上述判决。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