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行处分学生听证制 处分学生不光学校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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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7:11 新华网 | |
昨天,海淀区所有学校率先开始实行“处分学生听证制”,让犯错误的学生行使申辩的权利。 根据“处分学生听证制”,给学生处分,不再像以往一样由学校一方说了算,而需要听取犯错误学生本人、与本事件有关学生、犯错误学生家长、班主任四方申诉,在有充分证明依据的基础上再作决定。学校的学生还将组成“处分学生听证制”学生代表团,在了解犯 但是,如果涉及学生隐私,或者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违纪事件,学校将不进行“处分学生听证会”。 处分学生听证制程序 “处分学生听证制”分四个阶段:1、学校对出席听证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确定;2、通报学校处理的初步意见,然后由违纪事件涉及的双方学生进行申述,学生代表团进行讨论、分析并就学校处理初步意见发表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处分意见无记名投票;3、如有必要,由违纪事件涉及的双方学生家长进行申诉;4、结果反馈给校委会,由校委会讨论后形成最终决定。(记者/张颖)(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