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私卖河豚竟称无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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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8:56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丰雷)国家明令禁食的河豚竟在罗湖区螺岭市场公开售卖,小贩为了揽客竟叫卖“河豚好吃肉质鲜甜,说它有毒是谣言”。昨日,湖贝工商所接到本报记者举报后,迅速行动捣毁两个售卖河豚的摊档,40余条河豚被没收。 昨日,市民王小姐拨打办报热线(0755-83325000)反映,罗湖区螺岭市场和金家肉菜市场竟有两家摊档公开售卖河豚。记者赶到螺岭市场和金家肉菜市场,发现确如王小姐所言。小贩们说,他们可以帮忙清除河豚的内脏,河豚的毒素都存在内脏内,所以清除干净不会中毒。记者打听到,这两家摊档内,河豚每斤4元左右。小贩解释说,他们将对市民宣传,解除市民的误会,扩大河豚的销路。 市野生动物园有关专家解释,河豚的有毒成分叫河豚毒素,一条河豚的毒素,可致二三十人中毒死亡。河豚的毒素主要集中在卵巢、肝等内脏及皮肤、眼、腮、脊髓中。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早期手指、舌、唇有刺痛感,然后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并逐渐四肢无力、发冷、舌头发硬、面色潮红、全身麻痹瘫痪、呼吸困难,最后昏迷及呼吸衰竭而死亡。记者将此线索迅速向湖贝工商所反映。 工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禁食河豚是国家统一规定,非法加工、销售河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处。昨日上午11时,湖贝工商所分别查处了这两家摊档,并没收了40多条河豚。据小贩交代,摊档售卖的河豚是从陆丰地区非法运到深圳的。 (报料人:王小姐 报料奖:100元)图: 在金家肉菜市场内,执法人员没收违规出售的河豚。 本报记者 韩一鸣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