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不结婚妇女仍可生小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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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新文化报》报道 去年9月,《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关于不结婚妇女可以采用合法的医学辅助生殖技术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曾引发国内各界的关注。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张满良处长表示,卫生部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并未否定吉林省的有关规定,称吉林省“独身妈妈”仍可以生育一个孩子。 张满良说,卫生部的《规范》禁止的,不是全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妻和单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