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强行索要多项在建工程被判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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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0:32 新华网 | |
新华网厦门12月20日电(康淼柯艳雪)厦门一个强行索要多项在建工程的案犯栽了,日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陈国成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8岁的被告人陈国成,是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人,曾因犯流氓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于1994年和1999年被集美区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陈国成继续为非作歹 2002年4月开始,陈国成又多次带人找到正在承接厦工工业园土方工程的厦工服务公司工程部经理叶金星,声称自己是黑社会的,向叶金星提出分包工程等无理要求,并威胁要找叶金星及其家人的麻烦,向其勒索财物。叶金星被迫于2002年7月至9月,分3次付给陈国成现金共计28000元。 法院认为,陈国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勒索他人财物达29000元,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陈国成随意殴打他人又构成寻衅滋事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