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雇凶杀人案终审两凶手被判死刑雇主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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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0:5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17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厦门中院就“4·23”碧宫酒店凶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杀手”黄亮昭死刑;判处“杀手”李巨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雇主”谢福建无期徒刑。宣判后,厦门市中级法院受省高级法院委托,将罪犯黄亮昭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谢福建与谢某(厦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都是海沧石塘村村民。谢福建怀疑 黄亮昭找来外甥李巨峰当帮手。2000年4月23日上午,黄亮昭给了李巨峰2000元,让他住进海沧碧宫酒店。黄亮昭假装张姓浙江人,称公司老总要购房,要谢某到碧宫酒店面谈。当晚7时许,谢某带着总经理林某到碧宫酒店。林某一进房间,就被黄亮昭持棍棒猛击头部,李巨峰紧接着用棍棒猛击谢某头部。黄亮昭用布条紧勒林某颈部,致林某死亡。而后黄亮昭、李巨峰用林某的领带一起勒谢某的颈部,见林、谢两人已不能动弹,两人伪造抢劫现场后逃离。事后,黄亮昭得到3万元,李巨峰得到7万元。谢某经抢救幸免于难。 作者:林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