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假日安排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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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1:25 桂龙新闻网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2004年元旦、春节放假时间具体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 二、春节:1月22日-28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2日、23 节假日期间,各市、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切实搞好廉政建设。 来源:新桂网 责编:邱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