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1:54 北京日报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4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 春节:1月22日—28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2日、23日、24日为法定假日,1月2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1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12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