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养老保险支付:明晰责任才能实现“突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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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15: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2月20日电(记者 吴亮赵东辉)各级政府对确保养老保险支付的责任不明晰、扩大养老保险参保人群时的“弹性覆盖”和由于地区退休金差异导致的“转移壁垒”,构成了目前养老保险运行过程中的三大“怪圈”。冲破这些一环套一环的“怪圈”,首先要从明晰各级政府的责任入手。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过程中,对于历史上形成的巨额转轨成本一直没有一个明 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就是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金将实现和统筹基金的分离运行。在这一大的思路下,明晰各级政府的责任界限问题已成为破题的关键。到底应该如何科学界定责任,较为合理的一种办法就是将这种责任进行“切块”划分:基础性养老金由中央财政负责统筹,地方不够的可由中央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过渡性养老金则由地方财政负责,不够的由地方财政想办法;个人账户则由个人负责。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央、地方和个人责、权、利清晰的制度设计,坚决打破那种“吃大锅饭”的体制,中央财政要发挥“统筹作用”而不是“救火作用”,这样才能花钱“买”一个良性运行的机制。 此外,对历史上形成的旧账要尽快分清责任。目前养老基金的缺口大部分是因为还历史上的欠账,收缴的养老保险金和地方财政“拆东墙补西墙”,个人账户只能空账运行。对于历史欠账,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如采取划拨国有资产等办法进行补充。 地方政府责任明确后,才能调动他们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积极性。全国政策要统一,只有政策统一了,参保企业才不会觉得吃亏,地方政府也不会再反映“强制保险影响地方投资环境”。要在“全国一盘棋”的思路下,对新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养老金发放标准、缴费年限、职工退休年龄等要进行精确的测算,将政策漏洞“填实”,避免“赔钱”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解决养老金差异过大的问题,要调整养老金的计算,既要体现地区间差异,又不能将这种差异拉得过大,要在改革中体现效率和公平统一的原则,逐步推动基本养老金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统筹,从而为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做准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