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打折征收”造成“新隐性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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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7:1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广州12月20日电】(记者吴亮赵东辉)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加上我国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方面存在的“政策漏洞”,形成新参保人员“缴费少、受益多”的财务失衡状态,“新隐性债务”正在大面积生成,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韦德广是广州金发公司物流部的一名员工,月实际工资2000元。按照广州市针对新经 由于工作流动性大,韦德广坦承能够缴纳20年就相当不易。而按照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职工缴费满15年后,就是停保,到退休后也可以领取养老金。他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即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原来设定的十年余命计算,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记账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 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假定韦德广是一个“标准人”,寿命75岁(即“余命”15年),缴费20年,同时假定通货膨胀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均为零。韦德广的总缴费额为5万多元;而退休金领取总额为10.5万元。这意味着,对于韦德广参保,养老保险基金要“赔”5.5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为暂时缓解眼前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对个体户、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新经济组织员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打折征收”的面积相当大。以广东和福建为例,广东省目前参保人数1100多万人,比1999年多出600万人。福建省参保人数180万人,比2000年多出50万人。这些新增参保人员绝大部分都是“打折征收”。 作者:记者吴亮赵东辉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