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魁:官司赢了火更大了 我和秀敏要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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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7:29 东北新闻网 | |
小品夫妻店两位“东家”何庆魁和高秀敏的心血结晶,未经两人允许就被制成VCD摆上大街小巷,今年年初,两人一怒之下把辽宁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和广州市鸿翔音像制作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告上了法庭。昨天(19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何庆魁和高秀敏作为原告胜诉,除了侵权单位停止侵权并在《法制日报》上赔礼道歉外,何庆魁夫妻还获得除“鸿翔音像”之外3方被告的各项赔偿共计117900元。 昨日审判结果出来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何庆魁,正在济南为山东电视台的春节晚会担任艺术指导工作的老何,虽然胜诉了,但对判决结果相当不满意,用“我太气愤了”来表明他的态度。“告辽台不是我们本意” 从打官司那天起,何庆魁就再三声明“我们不是冲辽宁电视台去的”。多年的合作关系,何庆魁和高秀敏早就和辽台建立了很深的交情,“这次打官司我们主要是想告‘广州鸿翔’,因为辽台的名称就印在VCD上,我们不得不在被告栏里带上了辽台。”但最后的判决结果却是辽台和“辽宁音像”被判赔他们钱,惟独少了“鸿翔音像”,这让老何很不舒服,“‘鸿翔音像’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却偏偏让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太遗憾了。”“鸿翔音像是个骗子” 何庆魁向记者介绍,他这么气愤是有原因的。他们夫妻俩之所以面对满市场的盗版碟片都没大动肝火,独独和“广州鸿翔”过不去,是“因为他们手段太卑劣了”。老何还特意给记者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去年(2002年)年初的时候,鸿翔公司有人来找过我们,当时我们还在一起吃了饭。当时他们表示要给我们的小品结集出版VCD,我们挺感兴趣的,并在饭桌上详细为他们提供了小品录像带资料的‘大本营’,甚至具体标上了哪个小品在哪个电视台有资料带的细节。没想到从那以后他们就没影了,随后我们就在北京王府井书店看到了由辽宁电视台制作、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鸿翔公司总经销的《高秀敏小品专辑》,这不是明显的骗子行为吗?”“11万余元的赔偿金太少了” 昨日的判决结果赔偿金加起来不足12万元,与何庆魁在诉状里提出的100万元相比差得太多了。记者问何庆魁对这个数字满意吗?他马上接过话头:“当然不满意,他们从中获的利润无法统计,这点钱是不足以给他们带来教训的。” 何庆魁向记者透露,他和高秀敏已与律师商量过,肯定要上诉至高法,“我就不信我们找不回知识产权的公道,如果这样的结果,那我们用一年的时间打官司不成瞎耽误工夫了吗?!” 何庆魁:给律师打个电话,我们要上诉。( 沈阳晚报 林娜) [责任编辑: 赵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