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和法步调要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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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07:42 每日新报 | |
宏伟 都说有理走遍天下,可某村治保会副主任却因为“得理不饶人”,被依法管制两年。 事情是这样的:有人砸毁村内公共财物,这位副主任将坏人抓获并关押起来,向其索要赔偿金,交了赔偿金的,放了;没交的,臭揍一顿,关了两天。 这事要搁在武侠小说里,副主任一定是“侠”的角色。首先,逮住了坏人;其次,讨回了公道。不仅揍了白揍,说一声“滚”,挨揍的还得多谢你不杀之恩。这是因为,副主任有理而坏人理亏。还因为,那是在江湖。江湖是讲理的,得理的人有权处置理亏的人,而且旁人还会拍手称快。 可我们的社会不是江湖。她讲理,但更讲法。坏人犯了什么样的事,就有相应的法来处理,这就叫有法可依。抓住了坏人,都要扭送派出所,不能自己处理,通俗点说,这就叫有法必依。 有法不依,自己一意孤行,得理不饶人,可能就会犯错误。再严重一点,就要犯罪。上面那位副主任的错误就在于此。在抓到坏人后,如果立即扭送派出所,那么坏人既能受到处置,赔偿金也会拿到手,而且自己还能获得伸张正义的好名声。 而面对坏人,副主任自己动手,又是打,又是关,便犯下了非法拘禁罪。在抓到坏人时,他还是有理的,可从关押的那一刻起,他便把自己的理拱手送人,成了犯罪者。与此同时,坏人的角色也发生了奇妙的转变,成为受害者了。 法制社会,好人坏人的关系就是这么微妙。光有理不行,还要和法步调一致。那位副主任的悲剧告诉人们,没有法的支撑,有理也可能寸步难行。 链接 6版 | |